買房簽約,代書請你簽兩張本票?一張簽約款、一張貸款尾款,金額怎麼算、什麼時候拿回來
實務上,代書通常會請買方簽兩張本票。第一張是簽約款:簽約當天大多不會帶一大筆現金,所以先開一張簽約款金額的本票,之後把簽約款匯進去,就拿回這張。第二張是尾款:中古屋是先過戶、最後才由銀行撥款付清,這張是給賣方的擔保,銀行撥款給賣方後就還你。竹北常見可以貸 8 成,自備款 2 成在簽約、用印時就付完,所以 1,200 萬的房子,簽約款本票 120 萬、貸款尾款本票 960 萬,總共兩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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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搞懂這幾個詞
- 本票
- 自己簽發、承諾在指定日期無條件付一筆錢給對方的票據。依票據法,執票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強制執行,所以效力很強。
- 簽約款、用印款、完稅款、交屋款
- 買房分期付款的不同階段。竹北常見貸 8 成,自備款 2 成通常在簽約、用印時付完;交屋款就是銀行貸款撥給賣方的那一筆。
- 禁止背書轉讓
- 寫在本票上,代表這張本票只能由受款人(賣方)主張,不能轉給別人。
- 本票裁定
- 執票人拿本票到法院聲請,法院審查形式沒問題就裁定准許強制執行。它只看票,不審查背後的債務是不是真的存在。
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問題?
很多買方第一次聽到「要簽本票」,而且還是兩張,都會很緊張:電視上不是都說不要亂簽本票嗎?其實在買房流程裡,這兩張本票各有用途,弄清楚就不用怕。
第一張是簽約款本票。簽約當天大家通常不會帶著上百萬現金出門,所以代書會先請買方簽一張和簽約款同額的本票,等買方依約把簽約款匯入(例如履約保證專戶),就把這張還給買方。
第二張是尾款本票。中古屋買賣的順序是先付簽約款、用印款,接著繳稅、過戶,最後銀行撥款付清,所以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時,賣方還有一大筆錢沒收到。內政部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就有這種做法:買方開一張和還沒付的價款(完稅款、交屋款)同額的本票,或提供相當的擔保給賣方。竹北常見貸 8 成,自備款在簽約、用印就付完,沒有另外的完稅款,所以這張本票的金額就是銀行貸款的金額。
實際狀況或數字試算
兩張本票的金額怎麼算?以竹北 1,200 萬的中古屋、貸 8 成為例(付款比例依契約約定)
| 付款階段 | 怎麼算 | 金額 | 本票 |
|---|---|---|---|
| 簽約款 | 1,200 × 10% | 120 萬 | 第 1 張:簽約款本票,匯款後拿回 |
| 用印款 | 1,200 × 10% | 120 萬 | 用印時直接付,不另外開本票 |
| 完稅款 | 自備款 2 成已經付完 | 0 | — |
| 交屋款(銀行貸款) | 1,200 × 80% | 960 萬 | 第 2 張:尾款本票,銀行撥款給賣方後拿回 |
本票擔保的是「還沒付給賣方的錢」,錢付了,對應的那一張就要還給買方。如果貸款成數比較低、還有完稅款要付,第 2 張的金額就是完稅款加交屋款,實際以代書和契約安排為準。
最容易踩到的坑
- 沒看清楚就在一疊文件上簽名,不知道其中兩張是本票。
- 本票沒有寫受款人,也沒有註明「禁止背書轉讓」。
- 金額欄空白或被塗改,沒有當場確認。
- 簽約款匯了,卻忘了拿回第一張本票。
- 交屋款付清了,卻忘了拿回第二張本票。
建議怎麼做
- 簽約時先問代書:這次要簽幾張本票?各是什麼款項?
- 本票上依代書指示寫好自己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並簽名;確認受款人寫賣方、註明「禁止背書轉讓」,金額清楚沒有塗改。
- 兩張本票都拍照或影印留存,本票號碼記在契約或代書的收據上。
- 依約把簽約款匯入後,拿回第 1 張(簽約款本票)。
- 交屋、銀行撥款給賣方後,拿回第 2 張(尾款本票),確認是原本那一張。
常見問題
一張有效的本票要寫哪些東西?
本票上要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,這樣安全嗎?
為什麼要簽兩張本票?
本票有時效嗎?
如果收到法院的本票裁定,怎麼辦?
賣方那邊要注意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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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
- 發布日期
- 2026-11-08
- 最後更新
- 2026-11-08
- 最後查核
- 2026-11-08
- 下次查核
- 2027-11-08
- 資料來源
- 內政部: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第七點:同額本票或相當擔保)
全國法規資料庫:票據法第 120 條(本票應記載事項)
全國法規資料庫:票據法第 22 條(時效 3 年)
全國法規資料庫:票據法第 123 條(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)
全國法規資料庫:非訟事件法第 42 條(抗告 10 日)
全國法規資料庫:非訟事件法第 195 條(偽造變造確認之訴 20 日) - 更新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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